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东凯小学和东凯幼儿园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职位有特定要求的按职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与计划》。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的院校、学科、专业必须与学历证书相符;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22人。其中,东凯小学教师类岗位10人,东凯幼儿园教师类岗位12人。
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